自治区林业局作风效能整改承诺

  一、全面履行职责,狠抓工作落实
 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建设、森林资源保护、国土绿化、林业产业等林业方针、政策,全面履行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责。重点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、珠防林海防林工程、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、退耕还林工程、农村生态能源工程、石漠化治理工程等六大生态工程建设;着力打造制浆造纸、木材综合加工、林产化工、竹藤加工、林副产品加工、森林旅游、花卉、野生动植物驯养利用等八大优势产业,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。构建完善的执行计划、良好的组织保障、明晰的业务流程、合理的绩效考核、科学的管理体系、严格的督查制度,狠抓工作落实。
  二、贯彻三项制度,提高行政效率
 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、责任追究制,建立行政效能长效机制,提高行政效率。全面清理林业审批事项,简化行政审批程序,不自行增设或变相增设行政审批项目,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、时限和程序办理,对下放的审批项目进行后续监管。行政审批的实际办理时限少于法定办结时限。重点对林业征地审核同意、经营、加工木材的批准、主要树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等6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,实行月报制度。对违反首问负责制度、限时办结制的行为进行问责,视情节轻重及损害后果采取限期改正、书面检查、告诫、通报批评、行政处分等追究责任方式。
  三、深化政务公开,实行阳光操作
 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,对本局各类涉及公众利益事项的内容进一步公开。公开内容包括:林业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,林业审批事项的依据、条件、程序、期限、办理结果、收费标准,林业机构设置、职责范围、管理职能,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环境状况,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情况、适宜公开的林业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。以上内容通过广西林业信息网、政务公开栏、新闻媒体及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。
  四、坚持服务基层,热心为民办事
  坚持文明办公,热情服务,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。深入开展“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”行动,实施以打造一批特色产业、建设一批特色新村、培训一批新型林农为重点的兴林富民措施,大力推广沼气池建设,发展商品林、花卉和香料优势产业,开展乡、村两级林业政策与科技培训,培养一批懂政策、会经营、有技术的新型林农,带动农民增收致富。 
  五、严守工作纪律,坚持廉洁从政
 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,不以权谋私,不行贿受贿,不索拿卡要。加强对林业行政审批的监督,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,严肃查处林业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。对我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,一经查实,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监督投诉电话:0771-2266427。